胡安东
长期以来,包裹投递一直存在不合理规定:寄件人到邮局掏钱交寄,邮局却不能把包裹送到收件人手里。一些普通印刷品也被当作“包裹”处理。记者日前从银川寄往温州同一地址的7封平信,竟被当地邮局合成一捆,用一纸“通知”让收件人到邮局领取。收件人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,邮局方面给她带来的不便就可想而知了。 邮政部门认为,以目前的投递工具和投递人数,他们根本无法做到包裹和大宗邮件像信那样直接投递上门。用户则认为,资费中已包含投递成本,邮局没有理由不把包裹送到收件人手里。参照我国《合同法》有关规定,邮局一旦向用户签发承邮收据,双方契约关系就已确定。用户有权要求邮局将包裹直接送到收件人手里。